<捷瑞移民顧問有限公司>
香港人認定:您必需是台灣法律所認定的香港人,下列條件必需全部符合:
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
持有香港護照 或 英國海外護照(BNO)
未持有香港護照 或 英國海外護照(BNO)以外的護照
大陸出生者必需持有回鄉證及經大陸公證處驗證的除籍證明文件
專業領域 | 資格 | 應備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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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、會計師、技師、建築師、醫事人員 (HF160) |
領有香港執業證書並執行職務二年以上。 會計師:需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具有Practicing資格之會員。 護士: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都可以申請。 |
1.香港政府核發之執業證書 2.執行職務二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|
對新興工業、關鍵技術、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 (HF158) |
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 |
1.學經歷證明文件 |
在新興科技、關鍵技術、政 策推動重點項目等著有成 績,而所學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(HF158) |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|
1.學經歷證件影本。 |
在公路、高速鐵路、捷運系統、電信、飛航、航運、深水建設、氣象或地震等領域有特殊成就,而所學確為台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(HF158) |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|
1.學經歷證件影本。 |
學術專業 (HF160) |
具有學術領域專業研 究資格,其著作、論文、發 明或研究成果曾在國內外 重要學術性期刊、學報公開 發表或經世界知名學術、研 究機構公認具有特殊貢獻。 |
1.專業證明書 2.著作、論文、發明或 研究成果之相關證 明文件 |
科學專業 (HF160) |
在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 地球科學、生物、醫學、農 業、工程、人文或社會科學 等專門領域有特殊成就,且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1.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或研究機構之教授、副教 授(研究員、副研究員),在 該領域有三年以上之教學或 研究經驗,最近五年內有優良著作發表。 2.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 獲博士學位,具深厚研發潛 能及創新能力,且在各專業 領域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 上。 |
1.學經歷證明文件。 2.已發表之最近五年 內重要著作(可含 專利證書及特殊技 術證書)影本一件。 |
文化專業 (HF160) |
1.長期從事重要文化藝術工作,具有卓越技藝,持有作品或 證明文件。 2.對文化之保存維護與發揚有 特殊貢獻。 3.對推展藝術活動或促進文化 國際交流,具有特殊貢獻。 4.辦理文化事業十五年以上,成績卓著 5.曾獲國內外重要文化勳獎章 |
相關證明文件 |
媒體專業 (HF160) |
1.對臺港澳新聞、出版事業貢 獻卓著,或曾獲國內外著名 新聞、出版獎項之新聞出版 界人士。 2.對臺港澳電影事業貢獻卓著, 或曾獲我國金馬獎、著名國 際影展獎項之電影界人士。 3.對臺港澳廣播電視事業貢獻 卓著,或曾獲我國金鐘獎、著 名國際廣播電視獎項之廣播 電視界人士。 4.對臺港澳流行音樂事業貢獻 卓著,或曾獲我國金曲獎、著 名國際流行音樂獎項之流行 音樂界人士。 5.具新聞、出版、電影、廣播電 視或流行音樂專業造詣,為 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 易培養,具擔任相關職務三 年以上,成績卓著。 |
相關證明文件 |
金融、保險、證券或期貨專業 (HF160) |
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 學獲學士以上學位,並從事 金融、保險、證券或期貨專 業領域工作十年以上有特殊成就,且所從事領域工作 為臺灣地區金融、保險、證 券或期貨發展所亟需或短 期內不易培養者。 |
相關證明文件 |
運輸、郵政、電信、氣象或 觀光專業 (HF160) |
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 外大學獲學士以上學位,並 從事運輸、郵政、電信、氣 象或觀光專業領域五年以 上,具有特殊成就,且所從 事專業領域工作為臺灣地 區交通發展所亟需者。 |
相關證明文件 |
辦理程序:
1. 文件認證
配偶一同移民:請加驗結婚證書。
子女一同移民:請加驗結婚證書及子女的出生證明。未滿18歲的子女才可申請。
台北經濟化文辦事處要求每個文件分開驗證,也可能視情況要求其他文件驗證。查詢電話:2887-5011
2. 申請良民證 (無犯罪紀錄證明書)
先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一份推薦信。(申請書需填寫一位台灣親友的姓名地址)
持推薦信至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4樓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申請。
警務處收件後大約一個月核發良民證,並且會直接送交給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。
良民證有效期間為三個月。
3. 驗身(健康檢查)
驗身報告有效期限三個月。
5歲以下兒童不需驗身,只需提供完整預防接種證明文件影本。
12歲以下兒童、孕婦不需胸部X光。
15歲以下兒童不需驗梅毒。
香港出生者不需驗糞便,大陸出生者需驗糞便。
在香港驗身
到香港聖寶祿醫院驗身 (驗身報告需為中文,預約時請詢問醫院)
找國際公證人驗證驗身報告
送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
在台灣驗身
需抽血,不需空腹。
請攜帶護照、相片三張。
台幣1980元,星期一~五 8:00~11:00、13:00~16:00,不需預約,五天後可領報告,可郵寄報告至香港
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2號平安樓16樓,捷運紅線雙連站,電話+886 2 25433535 分機 2860~2866
台幣2500元,星期一~五 8:00~11:00、13:30~16:30,不需預約,七天後可領報告,可郵寄報告至香港
高雄市自由一路100號2樓,捷運後驛站,電話+886 7 3208269
4. 找保證人
保證人需為持有台灣身分證之人、年滿18歲、具有正當職業。
保證人需至台灣移民署對保,攜帶身分證、保證書、在職證明書。
5. 自行送件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
將上面1、3、4完成之文件連同申請書送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核准即發給居留證副本。
6.來台灣後到移民署申請居留證正本
半年內需持居留證副本來台灣,並到移民署申請居留證正本,若半年內未能來台灣可申請延長六個月一次。
居留證通常發給18個月,18個月期滿未申請定居可申請延展,原檢附之專業證照如有期限且已逾期必需重新驗證。
居留期間必需申請工作許可才可工作。通常等取得身分證之後才開始工作。
7. 定居入籍
6.1 申請定居證
住滿規定天數才能申請定居,天數是指符合下列任一種情形,您可自行選擇有利的方式來申請:
自申請日往前推算前一年內,住滿335天
自申請日往前推算前二年內,每年住滿270天
6.2 申請入戶籍及身分證
6.3 申請護照
健保:
連續居住滿六個月後,必需加入全民健康保險。
六個月內若有出境一次並且30天以內可以延長計算,若超過一次或超過30天必需重新起算。
保費每人每月大約1,632元。
報稅:
您在台灣於一日曆年中住滿183天,即成為台灣稅務居民,需如同台灣人一樣報稅。
台灣稅務居民 (一日曆年中住滿183天)
稅率:累進稅率 5%, 12%, 20%, 30%, 40%
申報:每年5月
境外所得:一家人需合併申報,每申報戶每年有670萬免稅額。
非台灣稅務居民(一日曆年中末住滿183天)
稅率:薪資 6% 或 18% / 股利 21% / 其他所得 20%
申報:給付之日起10日內
依親:
投資人本人的配偶,未滿18歲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請或之後申請依親居留。
等您定居入籍後,您的配偶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都可申請來台依親居留。
依親的家人住滿規定天數後,一樣可以申請定居入戶籍、身分證、護照。
買樓:可用個人或公司名義買房地產,不限住宅或商業大樓,取得台灣身分證之後才可以買農地。
工作:專業居留期間,如需要為別人的公司工作,需另外申請工作證。
就學:您未滿18歲的子女,取得居留證後即可申請入學就讀。
駕照:持一年以上居留證及經台灣駐外館驗證過的香港駕照,即可換領台灣駕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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