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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稅義務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,無法一次繳清稅捐者,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,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,各稅捐稽徵機關將審酌個案情形,從寬認定。
移民署表示,「擴大自行到案」專案期間自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,專案期間「自行到案」者,「從寬」論處,免收容、逾期罰鍰2千元,並且減免禁止入國期間。
基本工資自2019年起調增,月薪為23100元,時薪為150。勞健保投保級距亦一併調整。
台灣政府為因應國際洗錢防治,新增了公司法第22-1條,依此規定,公司需於每年申報公司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、大股東之資料至洗錢防制資料庫,日後如有變動也需於15日內申報
政府為延攬具有創新能力的創業家來台灣發展,自2015年7月中起,開辦創業家簽證,符合創新能力的個人或團隊(三人內),可申請為期一年的創業家簽證,期滿經審查具有營業事實,可申請延展居留一至二年。連續五年每年居留滿183天可申請永久居留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