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人取得居留證後,可以加入社會保險,包括健康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就業保險、退休金。
全民健康保險 | 勞工保險 | 就業保險 | 職災保險 | 勞工退休金 | |
給付項目 | 疾病、傷害、生育之醫療費 | 生育、傷病、醫療、失能、老年、死亡 | 失業給付等 | 醫療、傷病、失能、死亡、失蹤 | 退休金 |
投資居留者 | 連續居留滿6個月起強制加保 | 負責人可選擇是否加保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
工作居留者 | 自工作證核准日起強制加保 | 自工作證核准日起強制加保 | 與台灣人結緍者適用 | 自工作證核准日起強制加保 | 永久居留者適用 |
依親居留者 |
依親對象為專業工作者立即加保, 其餘連續居留滿6個月起強制加保 |
不適用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
費率 | 5.17% | 10.5% | 1% | 0.11%~0.93% | 6% |
分攤 | 雇主6:員工3:政府1 | 雇主7:員工2:政府1 | 雇主7:員工2:政府1 | 雇主全額負擔 | 雇主全額負擔 |
法規 | 全民健康保險法 | 勞工保險條例 | 就業保險法 |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| 勞工退休金條例 |